辱骂孩子算不算家暴?可能绝大多数家长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,但下面这个新闻给绝大多数家长都“上了一课”。
近日,南京有一名家长*因为经常在家辱骂孩子,给孩子带来精神伤害,而被法院强硬禁止。该消息一经公布,立即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。
“经常侮辱谩骂”属于家庭暴力
这名家长姓毛,是一名博士毕业生,因为拥有博士学位的高学历和激进的教育方式,被人们称为“博士虎爸”。
毛先生一共有两个孩子,大儿子小明(化名)今年刚好7岁,目前正在读小学一年级;小女儿佳佳(化名)今年刚好5岁,目前正在读幼儿园。
那么,这名“博士虎爸”究竟厉害在什么地方呢?他究竟是如何教育两名孩子的呢?
我们来看看:
1、让两名孩子学习文言文,还有高等数学;
2、让两名孩子经常学习到深夜;
3、在教育过程中对孩子经常使用侮辱性字眼进行谩骂,甚*还出现殴打行为。
概括起来,毛先生在教育自己孩子的过程中犯了“两大错误”:
*,不遵循孩子成长的规律,有“揠苗助长”之嫌;
第二,对孩子进行侮辱性的谩骂,有“精神家暴”之嫌。
*后,孩子的母亲实在是“忍无可忍”,终于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法院保护孩子的人身*和心理健康。
法官认为,经常使用侮辱性的谩骂对孩子来说属于“精神侵害”,“精神侵害”也是一种家庭暴力。
因此,法院*后作出裁定:
1、禁止被申请人毛某打骂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子女小明、佳佳;
2、禁止被申请人毛某限制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子女人身自由;
3、禁止被申请人毛某对郑某、小明、佳佳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。
超前教授“高等数学”违背规律
看到这位家长们的以上“教学内容”,我们的确难以想象。男孩才7岁,读小学一年级;女孩才5岁,还在上幼儿园,竟然教他们学习高等数学!
才多大的孩子,*开始学习“高等数学”,那*更加显得荒诞了!顾名思义,“高等数学”是高等院校开设的一门数学学科,从大学一年级时开始学。让7岁儿子和5岁女儿学习高等数学,你说荒诞不荒诞?!
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,小学儿童的思维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:
一是“直观形象水平”阶段(7~8岁),这一阶段的儿童对外界的认识是形象的、直观的;
二是“形象抽象水平”阶段(8~10岁),这一阶段的儿童对外界的认识由形象开始向抽象过渡;
三是“初步本质抽象水平”阶段(10~12岁),这一阶段的儿童对外界事物可以进行简单地抽象概括。
由小学儿童的思维发展规律可知,一个孩子小学低年级阶段不适合强化数学认知,他们的思维是形象的、直观的,可以多学习语言方面的知识和技能。从这一点可以看出,毛先生教孩子们文言文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,重在发展孩子的语言能力。
根据学者林崇德的研究,孩子在8~10岁左右才能初步具有整数和分数的概念,到11岁左右才能初步具有“集合”与“方程”等抽象思维能力。
孩子在初中阶段开始发展推理运算能力,要到高一年级时才具有明显的推理运算能力,到高二年级时各种推理运算能力都达到了比较完善的水平。
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,学生基本上要到上大学才能初步接受“高等数学”的理解和运算。让小学六七岁的孩子,常常熬夜来学习“高等数学”,这*是违背学生成长规律的!
“博士虎爸”的教育观存在四大误区:
综上所述,我们可以看到,“博士虎爸”毛先生的教育观确实存在一些误区:
1、违背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行为,这是错误的。
毛先生认为,越早让孩子接触和学习,对孩子越有利;所以他让7岁儿子和5岁女儿学习文言文和高等数学,无视孩子的身心发展水平和实际接受能力,这种“揠苗助长”的做法是*错误的。
2、把自己的“学习理想”强加到孩子身上,这是观念错误的。
毛先生让如此幼小的孩子学习“高等数学”,这恐怕和他自己的“博士身份”关联十分紧密。自己读了博士,难道也非要*迫孩子读博士?自己在高等数学领域的特长能力和学习联想,竟然转移到孩子身上,这是荒唐的。
3、辱骂自己的孩子“不犯法”,这种认识也是错误的。
辱骂自己的孩子属于“家庭内务”,不归法院和法律管?错!如果长期辱骂自己的孩子,给孩子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,这也是违法的,只要孩子和家人提起诉讼,“虎爸”*得吃官司。在本案中,毛先生的行为被认定为“精神侵害”,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,法院也因此进行了强硬干预。
4、通过家长权威来*迫孩子学习,这种方式是错误的。
*迫孩子学习,孩子*能把学习搞好?家长通过自己的权威手段,*迫孩子学习的做法*对了吗?也不对!小学儿童和幼儿园孩子的学习,主要是依靠“教学活动”来实施和完成的,只有通过实际的“教学活动”,儿童才能把握读、写、算等基本知识和能力。靠*迫,靠说教,这种教育方式对于小学儿童来说都是错误的。
对于南京的这名“博士虎爸”的*迫式教育,您认可吗?您有什么独到的看法或建议?您曾经思考过“辱骂孩子”也是违法的吗?欢迎留言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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